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 29 号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已经2019年8月27日第2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同时废止。
主 任 何立峰
2019年10月30日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年本)
第一类 鼓 励 类
一、农林业
10、获得绿色食品生产资料标志的饲料、饲料添加剂、肥料、农药、兽药等优质安全环保农业投入品及绿色食品生产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开发
17、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秸秆肥料化利用,秸秆饲料化利用,秸秆能源化利用,秸秆基料化利用,秸秆原料化利用等)
十四、机械
43、农业收获机械:自走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喂入量6千克/秒以上);自走式半喂入水稻联合收割机(4行以上,配套发动机44千瓦以上);自走式玉米联合收割机(3~6行,摘穗型,带有剥皮装置,以及茎秆粉碎还田装置或茎秆切碎收集装置);穗茎兼收玉米收获机(摘穗剥皮、茎秆切碎回收),自走式玉米籽粒联合收获机(4行以上,籽粒直收型);自走式大麦、草苜蓿、玉米、高粱等青贮饲料收获机(配套动力147千瓦以上,茎秆切碎长度10~60毫米,“具有金属探测、石块探测安全装置及籽粒破碎功能”);棉花采摘机(3行以上,自走式或拖拉机背负式,摘花装置为机械式或气力式,适应棉珠高度35~160厘米,装有籽棉集装箱和自动卸棉装置);马铃薯收获机(自走式或拖拉机牵引式,2行以上,行距可调,带有去土装置和收集装置,最大挖掘深度35厘米),甘蔗收获机(自走式或拖拉机背负式,配套功率58千瓦以上,宿根破碎率≤18%,损失率≤7%);残膜回收与茎秆粉碎联合作业机;牧草收获机械(自走式牧草收割机、悬挂式割草压扁机、指盘式牧草搂草机、牧草捡拾压捆机等);自走式薯类收获机械;杂交构树联合收获机械
第二类 限 制 类
十、医药
1、新建、扩建古龙酸和维生素C原粉(包括药用、食品用、饲料用、化妆品用)生产装置,新建药品、食品、饲料、化妆品等用途的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B12、维生素E原料生产装置
第三类 淘 汰 类
一、落后生产工艺装备
(四)石化化工
4、单线产能1万吨/年以下三聚磷酸钠、0.5万吨/年以下六偏磷酸钠、0.5万吨/年以下三氯化磷、3万吨/年以下饲料磷酸氢钙、5000吨/年以下工艺技术落后和污染严重的氢氟酸、5000吨/年以下湿法氟化铝及敞开式结晶氟盐生产装置